港澳自由行政策



港澳自由行原名「港澳個人遊」計劃,准許中國大陸居民以個人方式前往港澳地區旅遊,改變以往必須跟隨團體團進團出的規定。一般情況下,只要是在計劃範圍內的城市,就可以透過簡單的簽注(特別簽證)手續前往香港及澳門,期間最多可以逗留一周。目前共有49個城市居民可以個人名義到香港旅遊。

港府2003年鑑於香港經濟陷入低谷,向北京求援,要求推出自由行政策。2003年7月28日起在4個廣東省城市開始推行,其後一直發展,不但獲批到港自由行的城市增加,2009年還推出「一簽多行」,到訪香港的大陸旅客人次也由2002年的638萬大幅度增加至2013年的4075萬,佔每年訪港旅客總數的比例由41.2%急升至75%。

當然,自由行被喻為「雙面刃」,一方面惠及香港經濟,創造就業機會,甚至被喻為讓香港經濟自2003年低谷重回上揚軌道的關鍵措施;另一方面大陸旅客逐年增加,也帶來嚴重的社會問題,像「雙非」、水貨客、通貨膨脹、店鋪租金攀升,甚至出現文化衝突,對香港的負面影響以及港人的負面情緒逐步浮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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