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消防安全問題



香港為國際都市,高樓大廈林立,但當中卻隱含不少消防安全問題,結果引發多次大火,逼使香港政府和社會正視問題及修例:

1996年嘉利大廈五級大火,揭露舊式商住樓宇的防火標準過時與市民防火意識不足。

1997年寶勒巷卡拉OK大火促成立法,要求所有娛樂場所須設緊急照明系統、緊急出口指示牌等,確保發生事故時顧客可迅速逃離現場。

1998年6月,政府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及《消防安全(商業處所)條例》,提高建築物的消防安全標準,消防處亦於同年6月成立消防安全大使計劃,推動社區防火宣傳。

2007年荃灣品質工業大廈三級大火,消防員黃家熙遇上閃燃,不幸殉職,促使消防處加強消防員訓練,改善消防員裝備,及加強巡查工業大廈的消防系統。

2008年嘉禾大廈5級大火後,消防處指會研究巡查全港舊式商住樓宇內娛樂場所的消防安全裝置,又會改善消防員的通訊裝備。

2010年馬頭圍道唐樓倒塌,消防處坍塌搜救專隊首次出動,事件引發社會關注舊樓安全和促使強制驗樓。

2010年麗昌工廠大廈四級火, 47歲消防隊目楊俊傑不幸殉職,再次促使消防處更新裝備。

2016年九龍灣時昌迷你倉大火,造成兩名消防員不幸殉職,引發公眾關注迷你倉監管和舊式工廈消防安全,乃至消防員待遇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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