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雙學三子衝公民廣場案

黃認非法集結癥結在公安條例

裁判官張天雁花近1小時讀出整個裁決理由,他特別指出,本案證據上可能涉及一些政治或高度敏感的社會議題,重申法庭只會恪守法律條文,堅守法治精神判案,不考慮法律以外的問題。黃之鋒在庭外便說,無悔自己做過的事,也會承擔後果,他同意自己有參與非法集結,但集會自由本來是天賦人權,問題從來不在法庭,而是公安條例的內容早應被修改甚至廢除。

黃之鋒這天還沒有考慮是否上訴,他就讀的公開大學表示尊重判決,將由大學學生紀律委員會研究有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