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新聞

許智峯搶手機案三罪罪成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在2017年4月立法會審議高鐵「一地兩檢」時,涉嫌在立法會大樓內搶去政府一名女高級行政主任的手機。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審理,許智峯被裁定普通襲擊、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及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罪三罪成立,案件押後至6月10日判刑。

裁判官鄭念慈表示,事主被搶去手機感到驚恐屬合理,而被告需要使用一定武力,才會令事主不能握緊手機。法官續指,監察小組只是紀錄資料,不同意小組當時是不當介入立法會運作,認為被告的行為不是在執行議員職務。

〈資料圖片:香港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