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巴黎協定進程

聯合國大會達成巴黎協定

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在巴黎達成旨在控制全球變暖的最終協議。由195個國家參與談判的巴黎會議最終達成了4點主要成果:一、與前工業時代相比,各方把「全球平均氣溫升高幅度需控制在2攝氏度以內」作為目標,並為把升溫幅度控制在1.5攝氏度以內而努力;二、每年提供1000億美元的綠色基金;三、確立每5年對減排成果進行審查的機制;四、確保以上協議具有約束性的法律效力。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法國總統奧朗德及法國外交部長法比尤斯在布爾歇會場上分別進行了發言。奧朗德稱,本屆會議的結果是具有歷史性的全球性氣候協議。法比尤斯在宣布本屆大會的具體成果時表示,對此次氣候變化大會取得的成果感到非常滿意。潘基文說,雖然近半個月的談判進程相當複雜,進展艱難,但在各國談判參與者的積極努力下,達成協議令人鼓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