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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三讀通過《旅遊業條例草案》成立旅監局打擊業界不良行為

立法會三讀通過《旅遊業條例草案》,政府將成立獨立法定規管機構「旅遊業監管局」,加強旅行代理商的發牌制度、監管旅行代理商、導遊及領隊,打擊業界的不良行為。

旅遊界立法會議員姚思榮表示,t期望旅監局日後能優先錄用旅遊業議會大約60名員工,並多支援中小微型旅行社。《條例草案》獲得通過後,政府將籌備成立旅監局,並草擬相關的附屬法例,提交立法會審議。

新規管制度全面生效後,所有現行旅行代理商牌照,以及由旅議會發出的導遊證和領隊證,均會繼續有效直至有關牌照和證件屆滿,或新規管制度生效日期後三個月,以日期較後者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