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免費電視牌照增發風波

港視申牌發還行會重議

香港電視去年就申請免費電視牌照被拒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於2015年4月24日裁定港視勝訴。法官指出,行政會議將電視牌照數目由不設上限改為三選二,卻未有向港視解釋原因,是違反政策,並忽略港視的合理期望,裁定行會決策不合法,發還行會重新考慮。

法官頒下判詞指出,自1998年起政府為增加觀眾選擇,訂立開放廣播市場政策,不會為電視牌照數目設上限,但港視投訴因行會設上限而申請遭拒。

行會一方曾反駁指,政府當時「不設上限」的說法,是指科技進步以致新牌照數目不再受科技限制,不代表全部符合最低門檻申請者均獲發牌照。但法官則難以接納行會解釋,並指根據政府當年開放電視市場的政策目的,旨在吸引投資者,使香港成為地區廣播樞紐,故明顯政府「不設上限」意指不會為牌照數目設上限。

法官分析行會決策有否違反政府既有「不設上限」政策時引述顧問報告指,通訊事務管理局建議行會,向包括港視在內3個電視台發牌。但根據行會會議紀錄,特首以市場無法容納5個免費電視牌照為由,為保公眾利益,決定採取循序漸進方式,即三選二,終淘汰節目製作策略與能力得分較低的港視,法官裁定行會決策違既有不設上限政策。

港視投訴其合理期望被忽略,法官接納說法,認為政府雖有權改變既定政策,但是必須先向港視解釋以及考慮其合理期望,但政府並沒有這樣做,故裁定港視司法覆核勝訴。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表示,研究判詞後考慮下一步行動,如上訴須先徵詢法律意見。

香港電視主席王維基傍晚於辦公室地下會見記者,指自己、同事及巿民均感開心,他難掩內心歡愉,自爆開了3枝香檳慶祝,笑言:「唔知自己塊面有無紅。」王維基表示,港視只有一個簡單願望,希望為香港人帶來更多免費娛樂,減少社會的怨氣、矛盾和對立。他希望特首會同行政會議重新考慮港視的申請,盡快批出免費電視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