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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賄劉夢熊 特首獲廉署不起訴

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去年初向《陽光時務》踢爆,特首梁振英在競選期間,曾承諾一旦當選會讓劉加入行政會議,其後反口,社民連內務副主席黃浩銘憑報道到廉政公署舉報,指梁振英涉行賄。黃浩銘表示,廉署昨聯絡他稱案件已結案,不會檢控任何人,但拒透露曾否邀請梁振英協助調查。

廉署回覆稱:「根據政策,廉署一般不會評論個別案件。」黃浩銘傍晚在facebook發文,稱收到廉署來電,有關他在去年1月30日,根據《陽光時務週刊》報道,舉報梁振英向劉夢熊在選舉時提供利益,即行政會議成員一職換取劉助選,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廉署稱「案件調查完畢,並且結案,不會檢控任何一人」。

黃浩銘表示,聯絡他的首席調查主任拒透露署方曾否邀請梁振英協助調查,只稱「已邀請應邀請的人士協助調查」,且案件報告已交予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委員會認為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