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灣時昌迷你倉大火事件簿

涉事工廈地契無用途限制

有指迷你倉或違反地契,地政總署署長甯漢豪表示,若地段屬工業用途便違反地契,若屬工業或倉庫用途則不違規,而地契不會規定迷你倉內如何間隔。她表示,事發的迷你倉屬條款寬鬆的「舊契」,只限制不能處理厭惡性工作,理論上甚至可作居住。但她指出,用途限制不止受地契限制,還要視乎規劃標準等,署方稍後巡查時會注意工廈單位用途,保安局亦會召開跨部門會議,署方會配合部署下一步行動。

測量師學會前會長何鉅業認為,問題不在地契,當局應考慮將舊式工廈併入《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規管範圍,要求加強防火安全措施。他相信此舉已可解決大廈基本安全問題。

恒隆地產發聲明指,時昌的租約列明不可在租用地方放置任何危險或易燃物品,而最近一次年檢於今年3月完成,並獲發證書確認設備符合法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