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總署在本月22至25日展開執法行動,在油尖旺區、灣仔區及中西區突擊巡查懷疑無牌經營的賓館,發現10個處所涉嫌無牌經營酒店或賓館。
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牌照事務處發言人表示,執法行動代號是「閃焰」(Solar Flare)。該處根據所得情報,在行動中突擊巡查12個處所,發現當中有10個涉嫌無牌經營酒店或賓館。「如在完成調查後有足夠證據,牌照處會作出檢控。」
發言人強調,無牌經營酒店或賓館屬刑事罪行,根據《旅館業條例》,一經定罪會留有案底,最高刑罰為監禁3年及罰款500,000元,就罪行持續期間的每一日亦可被另處罰款20,000元。針對涉及重犯罪行的無牌經營酒店或賓館,法庭亦可就有關處所發出為期6個月的封閉令。
發言人又表示,除了旅遊旺季的特別行動外,牌照事務處亦加強打擊經網上平台出租的無牌賓館。該處已成立專責小隊,加強情報收集工作,瀏覽互聯網網頁、流動應用程式、社交媒體、討論區等,搜尋懷疑無牌賓館的資訊和情報。當發現透過網上平台出租的無牌賓館,牌照處的執法人員便會跟進調查。
發言人續稱,牌照處亦會於境外主要互聯網搜尋器作出宣傳,讓旅客在計劃來港旅程時,更容易接觸到牌照處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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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圖片:牌照事務處執法人員在一間懷疑無牌賓館搜集證據。
主圖片來源: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