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麗幗司法覆核8.31決定

梁麗幗提覆核阻政改諮詢

前港大學生會會長梁麗幗以個人名義入禀高等法院,就即將完結的第二輪政改諮詢提司法覆核。梁指 「8.31框架」與《基本法》有抵觸,要求法院頒令政府建基於「8.31框架」展開的第二階段政改諮詢並不合適,並要求政府重啟第二輪政改諮詢程序。

入稟狀指根據2004年人大就《基本法》釋法,人大常委會只能確定有沒有必要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方法,並無權決定如何修改。故人大常委會提出由提委會提名行政長官人選的框架,違反《基本法》限制人大常委會的角色,觸犯港人治港及高度自治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