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熱話

新加坡10:30pm後禁公眾場所飲酒 違者罰五千六

【本網訊】新加坡今年1月通過的《酒類管制法》由昨晚起正式實行禁酒令,規定每晚10時30分至翌日早上7時,所有零售商禁售酒精飲料,這時段內市民也不能在公共場所飲酒。

對於紅燈區芽籠(Geylang)和前年發生外勞騷亂的小印度區(Little India)的管制更嚴格,逢周末早上7時到周一早上7時、公眾假期前夕晚上7時至公眾假期後翌日早上7時,均禁止民眾在公共場所飲酒。而本月8日晚上發生暴亂的跑馬埔路、附近的麥肯西路、惹蘭勿剎、貝當路、多實路和花拉園路等同受管制,374間商店和業者受影響,包括酒類專賣店、餐館、夜店、酒店、咖啡店和便利店等,不小商店慨嘆生意難做。

民眾若違反禁酒令,初犯者最高罰款1,000坡幣(約5,660港元),再犯者可判囚3個月。商店或食肆違反售酒禁令,最高罰款1萬坡幣(約5.66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