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今日在2025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上表示,法庭在審理國家安全案件與其他案件時,均採用相同的法律原則,包括無罪推定和罪行必須證明至「毫無合理疑點」。他並強調法官行事受法律原則約束,「不為政治目的」。
張舉能致詞時說,隨着《香港國安法》的引入,以及根據《基本法》第23條制定的本地法例相繼實施,出現了一些因政治敏感而備受關注的案件。國家安全法律的制定與實際環境息息相關,亦往往因應不同社會的具體需要而量身定製。「儘管所有社會均有維護國家安全的需要,但法律的具體內容主要取決於個別社會的當前安全考量、歷史經驗以及正面臨的威脅。這些背景因素在不同社會之間的差異很大,對於公正評價任何社會的國家安全法律至關重要。香港的國家安全法律亦不例外。」

他續稱:「在我們的法庭中,國家安全案件與其他案件均採用相同的法律原則。無罪推定、要求罪行必須證明至『毫無合理疑點』的規定,以及公平審訊的權利,這些根本保障始終如一。事實上,《香港國安法》第5條以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條對此均特別予以確認。「我們的法庭對這些基本原則絕非只說不做。各級法官在審理案件時均應堅守這些原則,而他們確實也如此行事。」
香港的法治存在於「一國兩制」的框架內
「香港的法治存於一個獨特的憲制框架——即『一國兩制』的安排。這個安排偶爾會帶來複雜性,這在兩種不同法律和政治傳統共存於單一主權的設計中,或許是在所難免。從這個角度來看,國家安全法律只反映這個框架的『一國』方面,而當中『兩制』的概念,正是賦予法院責任,藉符合香港在《基本法》下另一制度的方式去應用這些法律,以維護國家安全。我們面對箇中任何難題,都以忠於法律和香港普通法傳統為本位。此中不無挑戰,但司法機構完全有能力應對。」張舉能說。
他續稱︳一如其他司法管轄區,在保障基本權利與維護國家安全之間,「往往存在一定的張力,但司法機構對兩者始終堅守秉持」。基本權利的保障,並非一個簡單化的和只有一個維度的課題,往往需要在個人自由與集體安全之間、個人權利與國家責任之間作出謹慎的權衡。「取得平衡殊非易事,個別案件的裁決結果或時有爭議。此外,對於新制定的法律條文,其解釋和應用亦未必是直接明晰的。然而,對某項法律條文或法庭判決持有異議是一回事,聲稱司法制度已受政治期望或社會氛圍削弱,則全然是另一回事。」
他接着說:「法官行事受法律原則約束,不為政治目的。法院並非輿論的仲裁者,亦非檢控機關的延伸;法院的本位是法律的守護者。法官的判決有理有據,公開發布,可透過上訴予以審視。法治正是藉此程序得以彰顯。事實上,法院通過法律程序本身接受問責。除了聆訊一般都公開進行外,法院的裁決也可以上訴,包括終審法院在內的上訴法院持續監督,並確保法律的應用公平一致。這個藉上訴進行的審查程序是司法問責的基礎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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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圖片: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今日在2025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上發表演詞。
主圖片來源: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