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將由9月8日起,增加申請護照等旅行證件,及送遞旅行證件到境外等的收費,其中16歲及以上人士申請32頁特區護照的費用,將由370元增至430元,加幅16%;申請42頁護照則由460元加至520元,加幅為13%。
政府發言人說,政府是按「收回成本」和「用者自付」原則,釐訂及檢討各項收費;而各項政府收費一般應訂於足以收回提供物品或服務全部成本的水平。根據最近的成本檢討結果,簽發簽證、入境證和旅行證件,以及送遞旅行證件到香港以外地方等服務的收費都不足以收回全部成本。
發言人又說,考慮到一次過把所有收費調整至收回全部成本的水平,並不切實可行,故今次調高收費為3%至51%不等,以期逐步收回全部成本。收費項目對大部分市民的日常生活影響輕微,對一般營商活動影響亦有限。
發言人指出,入境處會定期檢討各項服務的收費安排,以期提供更具成本效益和質素更佳的服務。該處已採取積極措施以控制服務成本。
與收費調整相關的法例修訂建議將於7月2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收費調整將在有關立法程序完成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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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圖片:入境處將軍澳寶邑路總部
主圖片來源:入境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