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光宇

林光宇

 

身份:香港民航處前處長

 

出生:1944年4月

 

家庭:已婚,育有兩子,均為律師。

 

學歷:

‧1962年畢業於九龍華仁書院

 

工作歷程:

‧1962年加入民航處擔任航空交通助理控制員

‧1970年獲升為二級控制員,期間獲得政府安排,到多間海外學府進修。

‧1982年至1986年中英就香港前途問題談判,林光宇曾擔任香港高級公務員協會主席。

‧1985年加入基本法諮委會,時為民航處總航空交通控制主任。

‧1994年10月升任機場總經理

‧1996年7月獲升為民航處副處長,期間參與統籌啟德機場關閉及搬遷計劃。

‧1998年10月成為民航處處長,2004年4月16日退休,於民航處服務41年,離職時月薪約16萬元。

‧2005年2月加入民建聯,擔任民建聯中央及常務委員、對外聯絡委員會主席、少數族裔委員會主席及政策委員會副主席。

‧2006年5月獲委任香港飛機工程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2007年起獲委任為中國南方航空獨立非執行董事,已於2010年辭任。

‧2008年4月,獲委任嘉華國際營運總裁兼執行董事,一年後辭任。

 

事件:

‧港機工程內幕交易案

林光宇在擔任港機工程非執行董事期間,涉嫌於2010年6月4日利用內幕消息購入港機工程股份,獲利7.9萬元,他在6月6日辭職,並在港機工程完成股權轉讓後,於6月9日出售股份,其後被捕。2012年1月在東區裁判法院審訊時,他自辯聲稱於落盤購買港機工程股票前,曾出席午宴,在席上飲了5杯酒,在不清醒的情況下買入港機股份,當時完全忘記了自己是公司董事,購入股份與知悉股價敏感資料無關。2012年2月2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監禁5個月,緩刑2年,罰款5萬元。

 

榮譽:

2004年獲頒授銀紫荊星章

 

時間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