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啟思

戴啟思(Philip Dykes)

身份:大律師公會主席

別稱:人權大狀

出生:1953年出生於英國

學歷:

‧1975年在牛津大學畢業,主修英文及文學,再轉讀法律系研究院。

家庭:

‧離婚,育有二女。

‧女兒麗貝加(Rebecca Dykes)於2017年12月15日在黎巴嫩被殺。翌日被發現遭棄屍在黎巴嫩首都貝魯特(Beirut)北部一條高速公路旁。

簡歷:

‧1977年:考獲律師執照,在英國實習

‧1984年5月:由英國曼徹斯特前往香港的律政署(回歸後改稱為律政司)任職律師。

‧1985年:在香港律政署任職律師

‧1989年:起草人權法,參與中英談判

‧1991年:年底離開港府,轉為私人執業

‧1997年:成為資深大律師

‧1999年、2000年、2003年和2004年擔任大律師公會矵主席

‧2005年、2006年、2018年擔任大律師公會主席

‧2018年1月18日,大律師公會改選主席及執委,資深大律師戴啟思擊敗現任公會主席林定國當選公會新任主席。除戴啟思當選主席外,其參選名單內的4人當選執委,包括名譽資深大律師陳文敏、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大律師石書銘及沈士文。餘下1名執委,由林定國參選名單內的甘婉玲當選。

時間軸